《漫談明治初年》是一本匯集耆老口述故事的書籍,裡頭刊載一位出生於江戶時代,名叫野村的人物,由他所口述的故事。野村描述幕末時期的情形說:「那個年代是最為淫亂的時期吧!經常看到男性全裸在街上走來走去。曾有某位男性以裸體之姿,大搖大擺地走在街上,拿著成串一貫八百文錢塞入兜襠布,旁人見狀,不斷稱讚他『真是闊氣啊!』。」然而,到了明治時期,街上的情形完全不同。
(延伸閱讀:「這個國家不知道所謂的羞恥心」 19世紀日本人對裸體習以為常,嚇壞了當時的西方人...)
野村說:「以往,對於裸體採寬容態度的政府,大約在明治三、四年,開始禁止百姓裸體。那時候老百姓不可以全身赤裸地經過見附,如果要路過那裡,也會用布巾蓋住肩膀,崗哨的士兵看到後,就不會多說什麼;也沒有女性會好好地繫緊腰帶。相較之下,近年來百姓的生活變得奢侈許多。過去每到夏天,女性都是繫上半幅帶,並且常常若無其事地僅穿上褌和襦袢走在街上。除非是身分尊貴之人,一般人大多不會好好地繫緊腰帶出門。」
見附就是指哨兵的崗哨,可以想像成現今的派出所。老百姓即使脫光光走在大街上,只要經過哨兵監控的區域時,再把布巾掛在身上就好。可是,野村說:「到了明治三、四年左右,完全不能這樣做了。」他所指的,其實與先前介紹的《裸體禁止令》的實施,息息相關。
此外,在《裸體禁止令》實施的隔年,明治新政府頒布《違式詿違條例》後,取締裸體更加嚴格,從以下的故事即可證實。時間來到一八七五年(明治八年)七月十八日,當天早上為陰天,但中午過後轉為炎熱天氣。東京數寄屋町天野屋的藝妓阿雙,前往淺草參觀三社祭,看完三社祭返家途中,阿雙「脫下使人悶熱的腰帶與和服,只穿紅色腰卷」,坐在路邊緣廊角落休息。
簡單來說,就是只穿一件腰卷的狀態。當她用扇子搧風乘涼,露出白皙的肌膚時,被巡邏的警官撞見,就直接把阿雙抓走。但阿雙當時僅穿著腰卷,看起來有些可憐,路人見狀,請求警官讓她套上浴衣與綁上細帶。據說阿雙所犯下的罪名為「上身赤裸違式之罪」。(圖4-5)
還有另一個類似的故事,有一位太太全身赤裸,在屋內抓身上的跳蚤,但因違反《違式詿違條例》,就在全裸的狀態下直接被抓走。被逮捕的太太,因不想在大街上被別人看到自己全裸,堅決地說:「我寧願在這裡餓死,也不要到外面去。」賴在現場不走。
然而,不僅是戶外,連室內的裸體也成為取締對象,以現代的觀念來思考,此舉似乎有些過頭。根據《讀賣新聞》記載:「天氣日漸炎熱,但不用說裸體,連打赤膊都不行。十六日,有客人在淺草駒形的泥鰍鍋店用餐,因打赤膊被警官發現而帶走。此外,在馬喰町三丁目的伊勢屋客棧,同樣有客人因打赤膊而被逮捕,請各位務必小心留意。」從此篇報導中可見,記者對於民眾的遭遇感到同情。
附帶一提,一八七六年(明治九年)因裸露、裸體而遭到逮捕者,光是在東京,一整年就超過兩千零九十一名;經營混浴錢湯而被逮捕者,有三十名。當時的詩句川柳就寫道:「打赤膊,半路遇到巡查,被教訓一頓。」此外,另一句則是諷刺警察:「打赤膊,不合乎法律,卻是人情世故。」詩句反映出當時百姓的真心話,認為打赤膊也是人之常情。
*本文摘自《裸體日本:混浴、窺看、性意識,一段被極力遮掩的日本近代史》,創意市集出版。
中野明
日本滋賀縣人,日本立命館大學文學院哲學系畢業,曾任同志社大學兼任講師,目前從事歷史文化、經濟經營、資訊通訊三大領域的寫作工作。擁有多本著作,包括《速解日本文化論:25本名著‧解讀日本人的自我認同》(遠足文化)、《Globe Trotter—世界漫遊家漫步於明治日本》(朝日新聞出版)、《腕木通信》(朝日選書)和《東京大學第二工學部》、《物語‧財閥的歷史》、《戰後‧日本的首相》(以上3本為祥傳社)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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