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林口用地弊案,二度交保後步出法院,檢方再提抗告,高等法院10日火速審理後作出裁定,2度撤銷交保裁定,發回桃園地院更裁。桃園地院承辦法官將於明天(11日)下午2點整開庭。
桃園地院昨午二度裁定鄭文燦加保700萬、以1200萬元交保,檢方再提抗告。高等法院昨晚收案,今天上午隨即分案,合議庭午後原預計「今不裁定」卻又加快審理,今晚7點做出原裁定撤銷、發回桃院。
桃園地院表示,高院今晚7點作出裁定後,相關卷證晚間8點50分送回桃園地院,經收到高院裁定及卷證後,立即分案確定承辦法官,承審法官閱卷後決定明天下午2點,開桃園地院院113聲羈更二第17號案件(被告鄭文燦聲押案,第二次發回)。(責任編輯:許雅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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