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韓國會14日下午,再度進行總統尹錫悅的彈劾動議表決,並且以204票贊成、85票反對的結果獲得通過,在此就過往曾經出現的例證進行整理,使各界能迅速掌握事件脈動。
依據南韓憲法規定,在執行公務時「出現違反憲法或其他法律」的情形下,國會有提出彈劾包括總統在內等政府高階官員動議之權,其中,針對總統提出的彈劾案,必須有全體國會超過三分之二的票數支持才可過關,亦即在目前總席次300席之中,在野陣營必須爭取到200票才可通過彈劾案。
針對其他官員的彈劾,則僅需會議出席人數過半同意,便可通過;但在國會通過後,彈劾案仍須送交憲法法庭,由大法官透過聽證程序進行最後的裁決,在憲法法庭9名大法官之中必須有6人同意才可通過。
但在國會通過彈劾案之後,總統就必須立即暫停職務,在憲法法庭審理期間則由國務總理代行權力,大法官則有6個月的時間做出通過或駁回的裁定。雖然目前已將審理彈劾案的最低人數降至7名大法官,然而目前南韓憲法法庭僅有6名大法官,另有3位缺額待補,因此目前還不清楚在人數不足的情形下,是否會受理彈劾案。
若彈劾案連續通過國會、憲法法庭等關卡,或是出現總統自行請辭的情況,南韓都須在60天之內舉行總統大選,在此期間則由國務總理代行總統職務。
南韓自從1948年迄今,共出現兩次總統面臨彈劾的紀錄,包括2004年的盧武鉉,以及2016年的朴槿惠,其中只有朴槿惠最終遭到彈劾;不過現任反對黨黨魁李在明6日已經表示「我們不會因為1次的失敗就停止嘗試」,因此就算此次彈劾表決未能通過,在野陣營未來仍將持續提出動議,李在明強調「我們眼下的責任就是盡一切可能確保彈劾動議過關,倘若結果不如預期,就會重新進行評估」。
2004年、盧武鉉:在2004年,時任南韓總統盧武鉉因為政府內部出現貪腐、行政不中立等問題,且他的3名助理在大選期間,向包括三星、LG等大集團與公司非法籌措競選經費而遭到起訴,都成為民怨高漲的催化劑,因此國會在3月12日的表決中,以193票贊成、2票反對通過彈劾案,但隨後遭到大法官駁回,因此盧武鉉最終得以完成5年總統任期。
2016年、朴槿惠:於2013年就任南韓總統的朴槿惠,由於爆發閨密崔順實干政醜聞,遭到國會在2016年12月提出彈劾動議,且在執政黨議員倒戈的情況下通過,而後憲法法庭在2017年3月10日,以8票通過該彈劾案,使其成為南韓首位遭到彈劾下台的總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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